学联章程
桑德兰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
章 程
The Chinese Students and Scholars Association of Sunderland University
学联LOGO
第一条
英国桑德兰大学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The Chinese Students and Scholars Association of Sunderland University), 简称“桑大中国学联”或“CSSA-Sunderland”,成立于1991年,是全球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的一员,在全英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所辖之范围内,并直接受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曼彻斯特总领馆。
第二条
性质:非盈利,非政治,非宗教的学生学者团体
宗旨:
维护桑德兰大学中国学生学者的权益,解决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在桑德兰大学传播中华文化,继而弘扬伟大的中华精神,促进中英文化交流。
丰富桑德兰大学中国学生学者的文化生活和体育活动,促进学术交流。
传递来自大使馆的重要信息,协助全英学联,与其他地方学联合作,为广大旅英中国学子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
第三条
会员资格: 本会原则上只接纳留学桑德兰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在桑德兰大学学习生活的华裔学生、访问或执教桑德兰大学的中国学者、在桑德兰大学访问或执教的华裔学者和在桑德兰大学工作、学习、生活并尊重和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国际友人为会员。桑德兰大学中国学生学者,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桑德兰大学中国学联,成为桑德兰大学中国学联的会员。
会员权力: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资讯权。正式会员在经由桑德兰大学中国学联主席同意的情况下,有使用桑德兰大学中国学联电子邮件列表,网页向全体联谊会发布非政治、非宗教、非商业性广告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
桑德兰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执行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执委会成员应由主席任命,对主席负责,各执行委员任期一年。主席有权提请撤换执委会成员,但需经半数以上执委会成员同意。主席有权召集会员大会,大会可以以电子形式召开。如以现场大会方式,大会应在桑德兰大学校园内或校园附近以合理方便的时间及地点召开。
第五条
执委会是联谊会日常行政机构,负责举办各类活动以及处理常规性/突发性事务;维护联谊会章程,保持联谊会作为非政治、非宗教、非营利的学生学者团体的性质;实现联谊会的宗旨。
第六条
桑德兰大学中国学联遵守英国法律。
桑德兰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
2008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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